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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数字货币即将问世!央行:分阶段推进,积极研究监管框架

imtoken授权管理系统 2023-01-17 09:15:36

介绍:近日,央行在《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度报告》中表示,将有序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防范虚拟代币风险。

央行表示,目前具有数字货币特征的电子支付工具(DC/EP)研发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将加强对各类虚拟代币的监测和监管,并积极研究相关监管框架。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记者丨辛继照深圳报道

编辑丨曾芳

图片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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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行在《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度报告》中表示,将有序推进央行数字货币发展,防范虚拟代币风险。

央行表示将密切关注央行数字货币研究的国际趋势,积极参与国际交流。稳步有序组织商业机构,共同开展具有数字货币特征的电子支付工具(DC/EP)研发,取得阶段性进展。此外,央行还成立了法定数字货币、绿色金融、金融IT基础设施等专项工作组,推动相关领域金融标准的制定。

此外,央行表示将加强对各类虚拟代币的监控和监管,并积极研究相关监管框架。处置接受虚拟代币支付的有关单位,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大唐币”等虚拟货币名义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央行密集谈论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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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央行官方微信发布两篇关于数字货币的文章,一篇是央行副行长范一飞的《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思考》,另一篇是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 8月10日,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宜春论坛上就数字货币发表演讲,“中国央行数字货币采用两级操作系统,重点是M0替代”。

范一飞指出:

“央行-商业机构”两级运作模式是一种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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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经营”有利于充分利用商业机构现有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市场化选拔促进创新和竞争;它有助于分散风险;可以避免“金融脱媒”。

央行数字货币应坚持中心化运营模式。应该基于账户松耦合的形式,使交易环节对账户的依赖大大降低。这样,就如同现金一样容易流通,也可以实现可控的匿名性。央行数字货币持有者可以直接应用于各种场景,有利于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

范一飞说:

中国目前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该关注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现阶段M1和M2是以商业银行账户为基础,已经电子化或数字化,无需再用数字货币进行数字化。

央行的数字货币是 M0 的替代品,不应在其上产生利息。这既不会导致“金融脱媒”,也不会导致通胀预期。相应地,不会对现有货币体系、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

穆长春指出:

目前央行数字货币的设计重点是对M0的替代,而不是对M1、M2的替代。这是因为 M1、M2 现在是电子的和数字的。因为它最初是基于现有的商业银行账户体系,所以不需要用数字货币进行数字化。

“目前,我们处于赛马状态。多家指定运营机构对DC/EP研发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谁拥有最好的路线,最终会被老百姓接受(603883)),被市场接受。接受它,谁最终会胜过游戏。所以这是一个市场竞争的过程,选择最好的。”

此外,央行的数字货币在需要时也可以为央行实施负利率提供条件。

如何监管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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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如何监管​​数字货币,范一飞表示,在两级操作系统的安排下,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应以松耦合账户发行,并坚持集中管理模式。

为保持央行数字货币的属性,实现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的目标,我国央行数字货币二级操作系统应有别于各种代币的去中心化发行模式.

首先,由于央行的数字货币仍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其债权债务关系并未随着货币形式发生变化,因此仍需确保央行在数字货币中的中心地位。发行流程。

二是要保障和强化央行宏观审慎和货币政策调控职能。

三、双账户制度不变,保持原有货币政策传导方式。

第四,为避免运营机构过度发行货币,央行需要有相应的安排,对数字货币的发行进行跟踪和监管。

不过,央行对向数字货币添加智能合约仍持谨慎态度。

范一飞说:

加载除法币本身功能以外的智能合约,会影响其法定补偿功能,甚至使其淡化为流通凭证,减少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免费使用,同时也将不利于人民币国际化影响力。也会降低货币流通速度,影响货币政策传导和央行宏观审慎职能的发挥。同时,也可能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不利于个人权益的保护。

因此,可以考虑对货币功能有益的智能合约,但应谨慎对待超出货币功能的智能合约。

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中国金融学会会长周小川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做加密数字货币或类似代币专题讲座应视为 100% 现金储备。

周小川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的DC/EP(数字货币/电子支付)的设计思路。

第一,既要支持科技发展,也要防患于未然;在DC/EP的设计中,不应该预先选择某种技术,而是依靠分布式研发,市场竞争,尊重市场的选择。这包括改进基于账户的电子支付渠道、扫码支付等移动支付​​,以及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 (DLT) 类加密数字货币系统。

第二数字货币图片,不同系统的一些技术可能会并行发展,这样可以鼓励多个系统的协同开发和快速切换,但主要目的是为了发挥市场的积极性。提前知道谁是最好的并不容易,主要国家的央行也可以有自己的系统,但不要贸然进入零售支付流程,不要认为自己可以比别人做得更好.

第三,央行需要准确计量核算和建立托管规则,实现100%准备金保持稳定,并纠正激励机制。

第四,应尽可能限制试点范围。退出的事前设计就像写了一份“生前遗嘱”。有问题怎么退?要提前设计。技术发明者和创新者可能并不热衷于这种设计,央行应该要求他们做出充分的设计。

五是要防止利用烧钱和变相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交叉补贴)抢占市场份额,扭曲竞争秩序。

虚拟代币监管框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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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表示,将加强对各类虚拟代币的监管,积极研究相关监管框架。处置接受虚拟代币支付的有关单位,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大唐币”等虚拟货币名义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6月,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利用“区块链”在全国破获一起涉及1.3万人、涉案金额8600万元的特大案” 以组织和主导传销活动为噱头,该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9名。

据悉,自2017年10月起,郑、苟、张等9人以“区块链”为噱头,在互联网上搭建“消费时代DBTC”在线交易平台。以“大唐币”等所谓虚拟货币为交易产品,通过微信、网络公众号向不特定人群推送数字货币图片,以高收入为诱饵,吸引群众注册会员、缴费.

一方面,它声称“会员投资虚拟货币后,可以持币赚取利息,增加准备金,乘以复利(每日结算),100到10000币,1%到3每日利息百分比”。

另一方面,它设置了两种薪酬和奖励模式,以吸引会员线下发展:

一是承诺给10个级别、148人组成的“销售团队”颁发“团队绩效奖”,鼓励虚拟货币的销售;

二是设立“奖励分享奖”,实行28级分级管理,鼓励会员线下开发,互相传递自己的虚拟货币,平台不退币,不退本金。